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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计算机代码才被视为隐含在计算机硬件操作中,而非受版权保护的特有知识产权。组织会编写自己的软件,而代码共享则是一种常见做法。
版权作品新技术应用委员会成立于 1974 年,且总结认为软件代码是适用于版权保护的一种创意作品。此论断推动了作为一个行业的独立软件发行业的发展,而专有源代码则是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个人计算将应用程序引入各大公司和众多家庭,软件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而软件发行商对其产权受到侵权的警惕性也变得越来越高。
对专有软件约束和限制的某种形式的反抗始于 1983 年。彼时,程序员 Richard Stallman 对用户无法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来定制专有软件从而完成其工作的观念感到愤怒。Stallman 认为“软件应该免费提供—就像说话一样,而不是像啤酒那样”,同时他还倡导可免费定制软件这一观念。
Stallman 创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并继续推动 AT&T 旗下 UNIX 操作系统的开源替代方案以及其他应用程序的开发工作。此外,他还首创了反版权软件许可证(即,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该许可证要求所有已增强其源代码的人员同样向所有其他人员免费发布其编辑版本。
Eric S. Raymond 于 1997 年发表的名为“大教堂和集市”的文章被视为自由软件运动的另一分水岭。Raymond 将专有软件开发典型的封闭、自上而下的方法(其中所有开发工作均由一个核心小组(他称之为“教堂”)来处理)与通过互联网来开放、自由共享的公共开发(“集市”)进行了对比。此后不久,Netscape Corporation 将其 Mozilla 浏览器代码作为开源软件进行了发布,而开源运动自此也实现了合法性。
由于很多人认为 Stallman 的“免费软件”一词不适当地强调了“免费”是软件的主要价值,因而在 1999 年采用了“开源”一词。“开源代码促进会”的创建便是为了倡导这一理念;此外,该组织还通过开源定义为行业建立了基本规则,同时还负责托管合规的开源许可证。如今,“免费软件”、“开源软件”、“免费开源软件”和“免费或自由开源软件”均指同一对象:源代码可供公众使用和定制的软件。